关于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会计人员,提供多种继续教育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试行》(黔财会〔2020〕1号),决定开展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备案条件
申请参加备案的网络培训机构,必须满足附件1中对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备案的资格和服务要求。
二、备案材料报送
申请参加备案的会计网络培训机请填写提交网络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网络培训机构承诺书(附件3),连同符合备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资料纸质版连同扫描电子版于2020年3月28日前通过邮寄(邮件)方式报送至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95004780@qq.com。
材料寄送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府大院七号楼省财政厅会计处(建议采用邮政EMS快递)。
联系电话:0851-86892931
三、其他事项
(一)各备案单位应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本次备案资格。
(二)备案成功单位以及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泄露学员个人信息,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其提供服务的权利,并视情节严重情况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符合备案条件并经审核通过的备案机构,前期将选择性纳入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平台试运行。
附件:1.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备案标准.docx(文件下载地址:http://czkj.guizhou.gov.cn/u/cms/www/202003/24171825kgix.docx)
2.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单位备案基本情况表.docx(文件下载地址:http://czkj.guizhou.gov.cn/u/cms/www/202003/2417110374t8.docx)
3.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机构备案承诺书.docx(文件下载地址:http://czkj.guizhou.gov.cn/u/cms/www/202003/24171245ues8.docx)
2020年3月24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