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监管局: 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 切实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
一是建立监管政策法规、重点监管项目、监管案例“三个库”。建立监管政策法规库。包括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设立背景情况、资金管理办法、监管依据等。将目前有效的相关法规、办法等收入其中并适时更新,做到内容完整、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重点监管项目库。将重大政策落实情况、重点项目以及资金量较大的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及时收集完善相关资料,掌握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并作为自行安排重点监控工作的项目备选。建立监管案例库,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对监管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分类梳理,包括违规违纪情况、成因分析、工作启示等,形成案例库。建立监管案例库既能够对以后的监管工作提供借鉴,还可以定期向财政部报送,为完善财政政策提供鲜活的素材。
二是完善资金管理“一台账”。对分配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的转移支付指标,按类别建立资金台账。在此基础上,结合重点监管项目库情况,选择部分重点项目探索建立从资金到项目、到终端的监管台账,将监管延伸到管理末端,覆盖从省到市县、从财政部门到使用单位,为实现对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的监管打好基础。
三是开展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积极拓展转移支付监控的内涵和外延,从单一的资金监管拓展到资金使用是否围绕绩效目标开展,是否发生偏离,能否如期实现绩效目标等。通过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双监控,真正实现从监督向监管的职能转变,将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作为监管局嵌入财政主体业务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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