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管局学习贯彻统筹推进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局党组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刘昆部长在五部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上来,正确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财政部工作部署,结合驻地实际,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凝心聚力做好“四个聚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责任意识,聚焦中央财税政策落地见效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期间,我局采用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共调查了解不同行业的67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情况;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监管服务工作群等平台转载了减免增值税、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贷等财税金融政策,以便企业、个体工商户知晓扶持复工复产各项政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指示精神,以落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政策为抓手,摸清承担化肥淡储服务企业的化肥存量基数,针对储量少、保障水平低等问题,提出强化指标管理等意见,发挥好财政补贴政策的抗“疫”效能;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动态,关注19户重点保障企业17.68亿元专项再贷款情况,为财政贴息资金监管与服务做好准备。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财税政策,局党组提出:一要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针对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的财税政策,深入、全面、准确领会政策精神;二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方便获取到政策信息;三要积极协助地方财政部门细化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确保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四要密切跟踪政策落地情况,及时了解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风险意识,聚焦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
我局紧紧抓住地方各级财政重点保障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这条主线,多次专题研究相关事项,与自治区财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重点做好“五个关注”,并研究提出相关政策调整和完善建议。一是关注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冲击,了解受疫情影响,各级财政减收的数额及幅度;二是关注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了解各地收入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是否存在虚收空转情况;三是关注困难旗县“三保”是否实现“应保尽保”,疫情防控支出是否得到足额保障;四是关注盟市和旗县国库资金是否存在周转不顺畅的情况;五是关注自治区各级财政特别是基层财政债务还本付息情况,是否存在偿还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强化纪律和服务意识,聚焦中央财政资金监管
我局按照财政部部署,充分考虑各单位返工复工时间等客观因素,优化调整预算监管工作方案,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一是及时掌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建立资金台账,重点关注资金审核、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杜绝发生擅自截留、挤占、挪用疫情防控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坚持松紧有度,安全、稳妥开展中央预算执行日常监管。重点关注中央驻区单位春节前支出情况,加大对监控平台预警信息的核实力度,严防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区别对待防疫支出,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客观、审慎处理疑点信息,全力保障了各单位疫情防控支出需求;从疫情实际出发,对银行账户年检资料报送时限进行了适当延后。
四、强化使命意识,聚焦谋划新作为
在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局党组深入贯彻党中央精神,全面落实财政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新职能、新思想、新作为”学习研讨活动,密切联系我局实际和自治区地域特点,采取局领导亲自组队调研与处室分别调研相结合方式,深入研究思考,深化思想认识,提高理论素养,增长见识本领,增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财政预算监管事业的发展打牢能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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