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海关缴款书,选择确认或稽核比对的期限是多久?
取得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选择确认或稽核比对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通过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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