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注意事项,小心送出税务风险
近期税务稽查局对A企业进行稽查,发现一笔业务招待费随附的增值税发票税目赫然写着“笔记本电脑xx台”,稽查局判定A企业对外赠送笔记本电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拟处以罚款。稽查局的观点无可指摘,拿笔记本电脑来业务招待,除了送,作者也想不到其他用途了。企业很多税务风险源于业务操作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税务风险意识的不足(与税务风险意识相比,税务专业知识反而退居次席)。具备良好税务风险意识的会计在处理这笔业务时,应发现如此入账不妥,存在明显税务风险,更高级的会计应该能提出解决方案,比如将上述笔记本电脑入账为固定资产,后续通过折旧转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形式再合规一点弄个入库单、领用单、盘点记录等,过个几年上述电脑直接就可以销账了。
税务风险无处不在,税务风险管控应做到“全周期、全业务、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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