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8年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
"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8〕1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6日─5月9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3日 9:00-11:00 经济基础知识
14:00-16:00 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三、报考条件
㈠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并符合"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㈡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取得经济师资格满2年,且符合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12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不含论文破格条件,即不包括破格申报条件中的第(六)、(七)条〕。
四、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考生所在 (从事)行业 |
应报考 专业 |
专业 代码 |
级 别 |
级别 代码 |
科 目 |
工业、商业、旅游、运输、邮电 |
工商 |
01 |
高 级 |
1 |
经济基础知识
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农业 |
农业 |
02 |
|||
金融、保险、财税 |
金融 |
03 |
|||
人力资源 |
人力资源 |
04 |
|||
建筑、房地产 |
建筑 |
05 |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wsbm.cqhrss.gov.cn/jump.htm)。
㈠ 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自己对应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类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通过照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㈡ 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8152249、8815225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㈢ 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4月26日─5月11日)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收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2205房间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8日至23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成绩合格通知单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人事考试查询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参加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办理成绩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重庆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目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相关考试信息。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成绩合格通知单。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六、考场设置
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参考资料
(一)2018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大纲请应试人员参照2017年全国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采用互联网形式公开发布。发布方式有2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考生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二)经济基础知识、工商管理专业、金融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农业、建筑专业等六个考试科目的考试参考资料请应试人员参照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经济基础知识(中级)》(2017年版)、《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2017年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2017年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2017年版)、《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2017年版)、《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2017年版),该教材和考试大纲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和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
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portal.php)或联系重庆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购买(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6868727)。
八、其它要求事项
㈠ 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设置的《经济基础知知识》(公共科目)和《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分工商、农业、金融、人力资源、建筑5个专业)两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应试科目。
㈡ 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者,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颁发成绩合格通知单,其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高级资格的必备条件。
㈢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㈣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㈤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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