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事宜。
第五条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根据需要组建单招工作小组。各单招工作小组按职责开展工作,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七条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单独招生工作的投诉与举报,并负责对单招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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