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青海省单独招生录取方法
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青海省招生办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5月上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mzxy.com/ddzs.htm)首页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青海省招生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0日12:00之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mzxy.com/ddzs.htm)。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对于剩余计划,我校将严格遵循录取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替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青海省招生办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青海省2020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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