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阳轨道交通]市轨道公司举办《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学习培训讲座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已于2018年3月30日由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好《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更好地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工作,2018年5月24日,市轨道公司党委委员、党办主任周昊在公司6楼会议室主持召开《轨道交通条例》学习培训班,对《轨道交通条例》重点条文进行解读和宣讲,司属各部门、资源总部、分(子)公司负责人及轨道建设、运营、资源开发等相关工作人员约7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会上,周昊主任介绍了贵阳市轨道交通立法工作情况,结合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学习。
《轨道交通条例》作为贵阳市人大颁布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安全管理、运营服务、综合开发和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学习培训会围绕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综合开发,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授权执法、控制保护区与重点保护区的设置、乘客乘车的规定、安全乘车与文明乘车的行为、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综合开发等重点条文作了详细讲解。
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对《轨道交通条例》的全面了解和掌握,为在轨道建设与运营和综合开发中更好贯彻落实《轨道交通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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