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常州轨道交通]轨道公司2018年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提前办结
2018年轨道公司共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共5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3件。主办件分别为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轨道交通运营产业的提案》和《依托常州地铁,营造城市浓厚廉洁氛围》,协办件为《以“瞿秋白精神”为核心,建设常州红色文化品牌的建议》、《关于谋划大交通格局,完善综合交通体系的建议》、《关于尽快改善殷村职教特色小镇对外交通条件的建议》,提案涉及的具体承办处室有运营分公司、组宣处、安全质量处、总工办。目前,5件提案均已提前办结,满意率达100%。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轨道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针对今年承办的提案,轨道公司召开提案办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处室,指定专人负责议案提案的办理。办理过程中,轨道公司办公会议多次研究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对相关部门议案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规范流程,确保质量
建立完善办理流程,确保办理工作及时、高效、满意。公司安全质量处为牵头部门,对议案提案办理进行督办、协调、考评。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由安全质量处出具拟办意见,就办理方案、办理质量、时限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布置,做到交办到人、责任到人。分管领导批示交由具体承办部门,最后由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在机制上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办理工作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位。
三、加强沟通,注重实效
相关责任处室注重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通过当面座谈、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途径,在事前、事中、事后与提案人交流沟通,倾听意见,接受咨询,加强议案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安全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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