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波轨道交通]宁波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换乘优惠正式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深入实施轨道交通“三年行动计划”,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全力推动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换乘优惠政策落地,自2018年9月22日起,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换乘优惠将正式实施。
推进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换乘优惠政策落地是自2016年以来运营分公司历年的拓流重点工作,任务繁重,难度很大。2017年,指挥部(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蔚专程就换乘优惠政策事宜与市交通委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了轨道与公交换乘优惠政策具体建议方案。
2018年以来,运营分公司继续将推进轨道交通与公交换乘优惠政策落地作为年度拓流重点工作之一。在指挥部(集团公司)的直接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运营分公司主动对接各相关单位,全面参与各项具体工作,运营分公司总经理徐金平多次带队与市交通委、市公交总公司、市民卡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对接,先后完成轨道与公交换乘优惠政策建议方案数十稿并提前完成各项技术准备工作。终于在2018年下半年取得了重大突破。
从9月22日起,凡持有甬城通、市民卡、交通部一卡通IC卡(宁波市民卡公司制发)及手机市民卡消费乘车的乘客,在90分钟(含)换乘优惠范围内公交、轨道线路,享受1次换乘优惠。对于从高票价换乘到低票价的,换乘免费;对于从低票价换乘到高票价的,换乘时按规定收取两者享受票价间差额。
实施轨道公交换乘优惠政策是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中服务增效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换乘优惠,适度降低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的成本,引导更多的市民利用轨道、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据测算,从长期来看,该项政策的实施将带来轨道客流增长,同时带来经济收益增长,实现“拓流”和“增效”的双重收益。
运营分公司将把对换乘优惠政策的宣贯落实作为下一阶段拓流工作的重点,同时加大力度推进公交线路优化、新增工作,力争实现分公司年度客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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