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肥轨道交通]市轨道公司获“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期,市文明委公布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结果,经过基层推报、检查考评、征求意见等程序,市轨道公司成功荣获“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为充分展示党的十八以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2017年,市文明委启动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最终共有658个单位荣获“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市轨道公司是其中之一。
随着轨道交通1、2号线开通运营,越来越多的市民将轨道交通视为日常出行的主要选择之一,城市轨道交通已经成为展示合肥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市轨道公司充分利用轨道交通这一全新而独特的载体,深入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17年,市轨道公司根据合肥市《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快速行动、严格落实、狠抓实效,以高标准落实管理提升年行动,利用投入运营的车站、列车及在建工地围挡,“超标”开展文明创建社会宣传工作,用工作实绩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
同时,市轨道公司积极打造 “五心服务”品牌,围绕“热心、细心、耐心、虚心、诚心”五个方面,制定 “五心服务”规范体系,并通过组织开展评比活动、树标兵活动,将“五心”服务理念深刻“植入”每一位员工心中,再通过每一位一线员工的“五心”服务努力提高广大市民乘客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全面提升运营一线服务品质,擦亮城市文明窗口。
此次获得殊荣是对市轨道公司相关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和鞭策。市轨道公司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肥篇章提供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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