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肥轨道交通]市轨道公司积极贯彻落实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安排部署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4月11日上午,市轨道公司组织召开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布置会,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斌,总经济师郑群,副总工程师夏卫平,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建轨道交通3、4、5号线及1号线三期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方单位项目负责人共150余人参会。
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了《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建议对部分突出环境问题实施问责的函》、《安徽省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会议对公司2018年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研判,并对在建工程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按照以下几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要增强大局观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压实施工单位现场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现场全程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四员”管理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现场污染防治管理;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交底到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四是要加强监督问责,业主代表、第三方单位等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开展检查、督查,对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从重从严处理,确保完成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五是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确保工地规范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
根据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市轨道公司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参照《2018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2018年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8年度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目标,并成立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小组负责人,对在建工程及涉及扬尘治理的项目进行全面监管、督查。对在建轨道工程各参建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考核问责机制,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绿色施工、文明施工,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下一步,市轨道公司将对在建轨道工程参建单位贯彻落实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布置会要求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根据巡查结果奖优罚劣。求真务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又好又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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