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肥轨道交通]【“聚焦安全质量 打造百年地铁”系列报道一】加强事故隐患排查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阳春三月,第十五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进行。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2018年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线路运营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市轨道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自3月1日至3月31日,对我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运营轨道交通线路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
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分(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体系为目标,全面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完善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把排查工作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做到全面排查,重点部位全部查到、安全隐患全部查出。同时,进一步强化“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各项保障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档案,按照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前的安全防范措施。
事实上,自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开工建设以来,市轨道公司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并完善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建设(以下简称“双防机制”)。
2013年,公司根据企业组织架构和轨道工程建设模式等实际情况,建立了三级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即领导决策层、中间管理层、现场实施层,并委托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检测、风险管理咨询等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发布了《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办法》、《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重大风险源管理办法》、《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安全风险监控与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编制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规划大纲、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初步构建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2016年,市轨道公司发布《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轨道工程“全员、全过程”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实行“三级管理机制”。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管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及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安全质量隐患危害大小和整改难度,将一般隐患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级别,分别由各方责任主体整改消除。
围绕“双防机制”,市轨道公司还积极构建“三方共治”监管体制、推行“四员施工管理体系”、引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管理手段。其中,最具有特色的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引入并全面推行“四员施工管理体系”,所谓“四员”包括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监理员。四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分别佩戴红帽子、白帽子、蓝帽子和黄帽子加以识别和区分。“四员”管理以“服务现场、服务安全、服务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形成班前讲评、四员领班、五本台帐登记、项目管理人员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专家顾问组制度等六大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施工现场“四员”在岗履责的检查与考核,督促现场落实各项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管理。2017年,该管理体系荣获“第十三届安徽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第二十四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
“双防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建立及时的隐患消除机制、实时的监控预警系统、快速的应急处置体系、严密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并实现对重大风险源的有效管控。自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开工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质量安全管理成效显著。
合肥轨道交通“双防机制”也得到了住建部的充分肯定和认可。2016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合肥召开。来自北京、天津、山东、河北、辽宁、河南、吉林、黑龙江、安徽等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会上,住建部相关领导与专家对合肥轨道交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做出充分肯定。
2017年11月份,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调研及现场观摩会在合肥组织召开,会议由住建部质安司主办。会上,市轨道公司就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及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汇报。住建部质安司监督协调处主任高康表示,合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平稳有序,预防机制建设布局严谨。真正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下一步,市轨道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强化“双防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突出问题导向、风险预控,确保我市轨道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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