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继续“从严”思路
低速电动车由于身份难以界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长期以来只能在法规和政策的灰色地带游走。但是因为没有驾照也可驾驶、没有牌照也可上路、售价低廉易拥有等特点,低速电动车在国内广大三四线城市及乡镇地区大面积颇为流行。
“低速电动车一方面解决了部分人群的机动化出行需求,另一方面无序发展也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特别是由于未按机动车进行管理,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等违法驾驶行为普遍,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工信部在上述答复中表示。
正因此,低速电动车需要规范化、合法化,只是其合法之路并不顺利。此前在山东、河南等低速电动车生产大省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根据这些法规,低速电动车被约束管控的新闻不时出现,但是真正的全国性的标准直到2015年才被提上日程。
2015年8月,工信部等五部委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提出“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得到国务院批示同意。此后的2016年10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启动低速电动车国标的起草工作,并成立标准起草组,正式迈开低速电动车身份合法的步伐。
但是标准组内部关于低速电动车的分类存在严重分歧,究竟将其归为汽车类还是摩托车类没有定论。而此番工信部的答复驳回了摩托车类的提议,然而依然未明确是否将按照汽车类进行管理,只表示低速电动车是“特殊一类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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