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财会知识:资产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基础
资产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基础
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因为这样的比较才有意义,否则,如果两者在不同的基础上进行估计和比较,就难以正确估算资产组 的减值损失。
在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则应当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与可以合理和一致地分摊至资产 组的资产账面价值,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金额就 无法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除外。这是因为在预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既不包括 与该资产组的资产无关的现金流量,也不包括与已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负债有关的现金 流量。因此,为了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基础相一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也不应当包括这些项目。
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金额已 经确认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企业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单一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 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 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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