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财会知识: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基本方法
企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 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原则上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 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章中的资产除特别指明外,既包括单项资产,也包括资产组。有关资产组的认定将在本章第四节中阐述。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要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通常需要同 时估计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有例外或者作特殊考虑:
(1)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2) 没有确凿证据或者理由表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可以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视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对于企业持有待售的资产往往属于这种情况,即该资产在持有期间(处置之前) 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可能很少,其最终取得的未来现金流量往往就是资产的处置净收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其可收回金额是适宜的,因为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大会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3)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果无法可靠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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