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受益人的受益权的丧失与转让
受益人的受益权的丧失与转让
1.受益权的丧失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2.受益权的转让
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受益人可以将其转让给他人,但事先必须经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意,或者保险合同约定允许转让。保险单的转让,未经书面通知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