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格式合同、双务有偿合同、非要式合同、诺成性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又称为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投保人又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
【注意】作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投保人必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指定、变更受益人需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
(3)受益人是人身保险中的特有概念,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第三人都可以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受益人无须交付保费,其所应领取的保险金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除非发生《保险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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