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累积投票权
累积投票权
1.适用情形
一般是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其他决议事项不使用。任意性规则,是否采用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或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内容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当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表决权制度。
3.制度价值
累积投票权制度的意义在于限制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对董事、监事选举过程的控制与操纵,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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