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诉中财产保全
诉中财产保全
1.诉中财产保全的启动
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检察院的申请,或者必要时,由法院依职权主动保全。
2.担保要求
人民法院采取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裁定期限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主要项目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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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的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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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 |
诉中财产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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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之前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 |
启动 |
只能依申请启动 |
依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启动 |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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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 |
保全措施 |
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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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 |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起诉 |
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裁定期限 |
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
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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