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启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启动
1.检察院依职权主动启动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2)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是依职权进行的,不以有关诉讼参与人提出审查的申请为前提。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依申请启动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材料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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