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立案程序
立案程序
(1)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规定变更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
(2)对于无理由或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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