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不必要羁押的处理
不必要羁押的处理
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1)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2)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
(3)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
(4)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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