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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财会知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的确认

来源: 2020-02-13 14:37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的确认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汀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后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以下方法确定相关金额:

(1)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人

(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改增前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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