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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类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纳税调整

来源: 2020-02-18 16:50

个人所得税纳税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1)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无正当理由。

(2)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3)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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