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类知识点:股东的管理参与权
股东的管理参与权
(1)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2)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4)股东的知情权。
(5)公司重整申请权。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股东的管理参与权
(1)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2)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4)股东的知情权。
(5)公司重整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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