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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无民事行为能力

来源: 2020-02-24 12:47

无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尤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总则》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民法总则》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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