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1.概念: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3.注意事项
(1)精神病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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