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国家电网招聘考试会计类备考资料:货币性职工薪酬
货币性职工薪酬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①计提货币性职工薪酬时: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劳务成本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②发放货币性职工薪酬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代垫的家属医药费、房租等)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职工福利费
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对于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根据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提示】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借记相关科目。
(4)短期带薪缺勤
对于职工带薪缺勤,企业应当根据其性质及职工享有的权利,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企业应当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提示】如果带薪缺勤属于长期带薪缺勤的,企业应当作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处理。
①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确认累积带薪缺勤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
②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在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费用和负债。为此,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提示1】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提示2】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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