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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国家电网招聘考试会计类备考资料: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来源: 2020-02-26 13:37

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的各种应收款项,可能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而无法收回。这类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就是坏账。因坏账而遭受的损失为坏账损失或减值损失。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评估,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同时计提坏账准备。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提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备抵法确定应收款项的减值,只能用备抵法,不允许采用直接转销法。

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采用这种方法,在财务报表上列示应收款项的净额,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了解企业应收款项预期可收回的金额或真实的财务状况。在备抵法下,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评估当期坏账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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