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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笔试真题: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来源: 2020-03-15 13:30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侵占案,被害人李某没有起诉 
B.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C.被告人李某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在被抓获前畏罪自杀身亡 
D.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被害人何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要求不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答案】A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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