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罪数区分的基本原则
罪数区分的基本原则
1.既要以犯罪构成为标准,同时也要考虑法益侵害、行为数量等其他因素。
判断是一罪还是数罪的最直接切入点是犯罪行为的个数:只实施一行为的,原则上只能定一罪;实施数个不同的行为的,原则上应认定为数罪;实施数个相同的行为的,只能认定为一罪。
2.最高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同时考虑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九修改的罪数问题:(1)删除结果加重犯:绑架罪致人死亡。以后遇到绑架行为同时过失致死属想象竞合犯,择一重定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删除结合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修订为数罪并罚。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