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有期徒刑的刑期
有期徒刑的刑期
刑法规定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由于“先行羁押”也是剥夺人身自由,因而在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时,应当予以折抵。如果被告人只是取保候审,并未剥夺人身自由,不能算作羁押。
【注意】判决的三个日期不同:判决生效或确定之日→判决执行之日(签发执行通知书)→判决实际执行之日(实际送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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