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行测笔记(110)
2018国家公务员考行测民法常识之一房二卖。2018年的国考当中,民法部分总是让同学们感到非常混乱;尤其是债权部分总会让考生们感到无可适从,因此本篇文章为大家梳理一些债权当中到底会考哪些题呢?
2017年9月,市民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份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王某购买某小区602号房。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只等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房。然而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房地产开发公司却迟迟不能交付,王某多次催促,最后才得知该小区602号房早就已被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了刘某,刘某也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王某愤而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已付房款、赔偿相应利息及其他实际损失、支付相当于已付购房款的赔偿金。
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房二卖的行为(即先后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给买房人王某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对于这种一房二卖的行为,法律是如何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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