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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方电网招聘考试人力资源学习知识:集体合同的签订

来源: 2020-04-03 16:47

集体合同的签订

  1.签订主体

  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没有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2.程序

  (1)集体协商代表

  双方人数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代表。

  协商代表权益

  履职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职。

  (2)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书面形式 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对方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 以书面形式 给予回应。

  (3)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4)集体合同的审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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