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46)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的补缺
主席、副主席缺位,是指担任主席、副主席的人因病或其他情况不能视事,不能再继续担任这一职务,或因去世而使主席、副主席的职位出现空缺时的情况。《宪法》规定,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的职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代理主席职位时的地位与主席相同,他所处理的各种国务具有与主席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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