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省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审查与立案
审查与立案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1)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5)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经审查材料齐备的,应当立案;材料不齐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在3日内补送,逾期未补送的,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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