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省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再审的效力
再审的效力(☆)
(1)原则上: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例外: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再审的效力(☆)
(1)原则上: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例外: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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