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省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申诉的驳回与撤回
申诉的驳回与撤回
1.申诉的驳回
(1)申诉不具有《高法解释》第375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2)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2.申诉的撤回
人民法院审理申诉人申诉的再审案件,申诉人在再审期间撤回申诉的,应当裁定准许;申诉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按撤回申诉处理,但申诉人不是原审当事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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