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一级复议原则
1.一级复议原则
行政争议经过行政机关复议并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即使不服气,也不能再向关机关申请复议,而只能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也不能再去复议。
2.书面审查原则
原则上书面审查,但申请人提出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有关组织或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意见。书面审查指的是复议机关,只是看双方递交的材料,就不像诉讼那样会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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