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127)
立法的概念及特征
(1)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立法是对个人行为自由与行为限制的界定,个体自然性与社会性的最优化统一。
①立法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法律制定,泛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活动,也包括有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还包括国务院和有权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②狭义上的立法是国家立法权意义上的概念,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即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
(2)立法具有以下特征:①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活动;②立法是一项国家职能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效调控;③立法是以一定客观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人们的主观意志活动,并且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④立法是产生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的普遍行为规则的活动;⑤立法是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⑥立法是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制度性的分配,是对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反映了社会的利益倾向性。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