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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读:第十条【公司住所】

来源: 2017-08-14 16:51

   公司法解读:第十条【公司住所

  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解读】本条是关于公司的住所规定

  一、公司住所是指法律上所确认的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

  关于公司住所的确定,大致有三种做法:一是管理中心主义,即以登记时的常设管理机关所在地为住所;二是营业中心主义,即以公司的业务执行地为住所;三是由公司的章程确定。

  二、公司住所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也是公司注册登记的事项之一。公司变更住所,必须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不得以其变更事项对抗第三人。

  三、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具体表现为:

  便于确定诉讼管辖;便于确定债务履行地和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的履行地;便于确定公司登记机关和税管机关,加强政府机关对企业的监管;在涉外经济纠纷的解决中,是解决法律冲突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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