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公司类型设立所需具备的条件
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一、根据《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 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七个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它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不能提供伪劣残次品,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对企业来说,生产的产品只有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销售出去,企业提供的劳动价值才能实现,企业才有可能生存和发展。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都是工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企业就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名称是企业的标志,企业名称一是能标明企业的性质和面貌,二是能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一定的空间进行,没有场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无法进行。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必备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企业必须有资金;二是这些资金的来源必须是合法的;三是设立企业所需的资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企业的组织机构是指企业的法人机关法人机关对外代表企业承办各种事项,对内实施管理活动。没有组织机构,企业也是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内部设立一些职能机构,如财务部、生产部、人事部等,以及职工代表大会。
(6)、明确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企业所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界定。明确的经营范围也限定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国家将经营范围作为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是国家管理的需要,也是明确企业权利义务,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需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是指一些特殊要求,如环保、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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