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同风险的防范
null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接受客户委托审阅合同、参与合同有关的谈判等工作,是为了规避和化解合同风险,也是一项必修的技能。本人将对合同的签订形式、合同条款、合同的履行等方面进行分析的一些心得和粗浅看法,提供给各位同仁参阅和指正。 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的环境风险和来自企业内部管理的流程风险。而具体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除经济业务本身的风险外,会面临诸如违法违规招致处罚的制度风险、合同一方违约导致的信用风险以及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失误导致纠纷和损失的条款风险。正确签订合同,往往能规避和化解上述风险。
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对市场的调查等活动是经济行为,目的是规避经济风险,实现企业目的。选择经济事项后,企业就进入合同签订阶段,这时应注意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在后面的合同条款中讨论)和合同签订形式的确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同签订的形式。
2、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记载内容的形式。双方协商同意的修改,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是当事人最为普遍采用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
4、 鉴证形式:是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鉴证是国家对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措施,只能由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进行。鉴证的作用在于加强合同的证明,提高合同的可靠性。鉴证也采取自愿原则。除国家规定必须鉴证的合同外,鉴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鉴证。对于地方性法规规定必须予以鉴证的合同,在作出鉴证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签订时应从其规定。
6、 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登记形式一般常用于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视为不动产,其转让也采取登记形式。合同的登记形式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由法律加以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研究合同的条款。合同的条款包括交易性条款和救济性条款。合同交易性条款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和具体事项,是完成经济活动必需具备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前六项内容,就是交易性条款。
2、 标的: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专卖、专控物质不是由专业公司或经专门部门批准后经营。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烟草制品必须由烟草专卖企业经营。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及知识产权的标的物,应注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这显然非常重要。
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条款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避免违法违规带来的制度风险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济性条款是为了保证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针对合同违约的信用风险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有的条款后两项,就是救济性条款。
2、 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及根据仲裁协议或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既有利于解决争议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争议解决方法。并应特别注意诉讼的时效及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只要合同的条款完善,出现数量,质量,价款等争议时,双方比较容易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即使仲裁或诉讼,也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确定是否违约和那方违约,并合理确定如何补救和赔偿。但是有时即使违约也不负补救和赔偿责任,象前面提到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在合同履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两个情形,应充分注意。
2、不安抗辩权:《合同法》规定,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当然应当通知对方,并在对方提供担保后恢复履行。不安抗辩权可以保护那些对方丧失履约能力的当事人。但是,"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而要谨慎注意信息的可靠性。
由于合同涉及的范围非常广阔,加上作者水平有限,不到之处,请大家不吝指教。
〔1〕崔建远: 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2.
〔3〕王洪亮 :合同法难点热点疑点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5〕葛云松: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民商法学》2003年第4期
2、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记载内容的形式。双方协商同意的修改,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是当事人最为普遍采用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
4、 鉴证形式:是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鉴证是国家对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措施,只能由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进行。鉴证的作用在于加强合同的证明,提高合同的可靠性。鉴证也采取自愿原则。除国家规定必须鉴证的合同外,鉴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鉴证。对于地方性法规规定必须予以鉴证的合同,在作出鉴证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签订时应从其规定。
6、 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登记形式一般常用于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视为不动产,其转让也采取登记形式。合同的登记形式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由法律加以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研究合同的条款。合同的条款包括交易性条款和救济性条款。合同交易性条款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和具体事项,是完成经济活动必需具备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前六项内容,就是交易性条款。
2、 标的: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专卖、专控物质不是由专业公司或经专门部门批准后经营。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烟草制品必须由烟草专卖企业经营。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及知识产权的标的物,应注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这显然非常重要。
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条款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避免违法违规带来的制度风险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济性条款是为了保证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针对合同违约的信用风险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有的条款后两项,就是救济性条款。
2、 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及根据仲裁协议或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既有利于解决争议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争议解决方法。并应特别注意诉讼的时效及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只要合同的条款完善,出现数量,质量,价款等争议时,双方比较容易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即使仲裁或诉讼,也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确定是否违约和那方违约,并合理确定如何补救和赔偿。但是有时即使违约也不负补救和赔偿责任,象前面提到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在合同履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两个情形,应充分注意。
2、不安抗辩权:《合同法》规定,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当然应当通知对方,并在对方提供担保后恢复履行。不安抗辩权可以保护那些对方丧失履约能力的当事人。但是,"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而要谨慎注意信息的可靠性。
由于合同涉及的范围非常广阔,加上作者水平有限,不到之处,请大家不吝指教。
〔1〕崔建远: 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2.
〔3〕王洪亮 :合同法难点热点疑点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5〕葛云松: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民商法学》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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