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同样构成犯罪
每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不够花,家里寄来200元救急。17岁的江西小伙子小章,又拿着这笔钱请了两个兄弟吃饭,只剩下了100元。接下来的几天怎么过?三人一合计,去抢!
今年7月24日晚上7点多,三个小年青,凑了20块钱,到北峰工业区附近的地摊上买了一把匕首,一起来到西湖公园。可逛到了11点,还是没找到下手的目标,只好离开公园,想到307省道路段继续寻找目标。没想到,刚出公园门没多久,就栽到了治安巡逻队员的手里。
检察官说,虽然他们未实际动手,但为了犯罪准备工具,而制造条件的抢劫预备同样构成犯罪。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昨天,这三人被检察机关以抢劫罪移送起诉。
检察官提醒市民,年底了,夜逛公园大伙可要小心身后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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