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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吃饭受伤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来源: 2017-09-16 15:4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

  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以补助标准*住院天数计算需要赔偿的金额。

  6、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也就是说必须有医疗机构的专业意见和说明,不包括家人觉得或者被害人想要补充的营养品的费用。

  7、其他

  因损害导致的其他费用,如精神损失费等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要求对方赔偿,找法网小编建议,在要求损害赔偿时最好请律师介入,以便争取最大的利益。

  8、如果是服务员导致顾客受伤,雇主也要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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