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刑事法提起刑事自诉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 2017-09-19 09:24

 刑事案件在多数人的概念中是检查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来判决的案件。其实,在刑事案件中也有被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但如果是被害人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就需要提交一些材料。那提起刑事自诉需要什么材料呢?具体来说,提起刑事自诉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提起刑事自诉需要什么材料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如被告为两个时,则提交三份诉状及证据材料,依此递增提交。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
  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
  (1)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二、提起刑事自诉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的材料要求: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2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