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春游孩一推女孩摔下滑梯 男孩家长和学校要承担责任
学校组织春游 孩一推女孩摔下滑梯 男孩家长和学校要承担责任
案例介绍: 外出春游,9岁的小甜从滑梯上摔下。好几个小朋友说,是男孩小磊在催,还推了一下。于是,小甜的父母将学校和小磊的父母告上法庭。余杭区人民法院近日做出判决,小磊的父母和学校都要承担责任。
看着前面的小朋友一个个往下滑,排在后面的小磊急了。快轮到自己了,小磊已等不及,"快点快点",他一边喊,一边推前面的小朋友。这时,小甜正好排在第一个。因为推挤,小甜不慎从两米多高的滑梯上摔下。
此后,小甜父母找到学校和小磊的父母,要求赔偿,但未达成赔偿协议。于是,他们将学校、小磊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两万多元和精神抚慰金5000元。
经过审判,法院根据现有证据,确认了是因小磊推同学导致小甜坠落滑梯的事实。法院认为,小磊推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小磊未成年,应由其监护人,即小磊的父母承担。学校作为春游活动的组织者,未完善安全注意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学校和小磊父母所应承担责任的比例为1∶3。
最后,小磊的父母被判赔偿医疗费用1.6万余元和22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学校则承担5400多元医疗费用和7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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