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户主境外定居如何享受动迁安置政策

来源: 2017-10-15 11:45

 

甲一家原先居住在上海,拥有一套公房, 每月由他父亲缴纳房租,之后家庭成员陆续在外定居,其父亲、姐姐均在美国,他自己在澳门,这套公房就由他的妹妹和妹夫居住,公房的承租人名字也由他的父亲 改为他妹妹,后来妹妹也去了美国,房屋委托妹夫看管,但妹夫已经与其妹妹离婚,妹妹又与家里失去了联系。现在,这间房屋正面临市政动迁,他想这套公房原先 是他父亲承租的,能否将承租人名字重新改为他的父亲,便于享受到动迁安置政策。

  按照现在的拆迁条例、公房租赁相关法律规定及有关行政解释,房屋拆迁是按照"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并且是由产权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因此,就甲所述的情况,他妹妹作为目前这套公房的租赁户主,有权与动迁部门签定补偿安置协议。

  鉴于甲家成员已经定居在外,户口已迁离本市,同时又继续向房屋管理部门缴纳房租,根据有关规定和解释,这可看作他们的租赁使用权仍然存在。由于该房屋将 动迁,该权利随之转化为补偿安置的款项,该款项最终应该向户主(即他的妹妹)提出。因为与动迁部门签定补偿安置协议的是他妹妹,她应该向该房屋的其他权利 人分配相关款项。

  因甲的妹妹已与家人失去了联系,他想直接把户名重新更改为他父亲,要满足这个要求比较困难,因为改变租赁户名,房屋管理部门只是履行形式上的审查义务,估计他妹妹该户名在形式上是没有瑕疵的。

  根据甲家现实情况,目前可行的办法是,甲父亲回国定居,按照有关户籍政策,其户口可回到原来的居住地。这样,甲的父亲可名正言顺地重新成为这套公房的租赁户主,并有权与动迁部门签定补偿安置协议,享受到有关动迁安置政策。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